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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兰察布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及旅游类文创产品征集结果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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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发布:征集码头网    点击次数:7470    更新时间:2022-07-14
  为进一步提升乌兰察布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,彰显我市旅游品牌魅力和文化内涵,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2月28日,通过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官网、乌兰察布日报及其融媒体平台等渠道,向社会公开征集乌兰察布文旅形象标识(LOGO)。活动开展以来,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,共收到作品343件。在此,对所有投稿者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。
  经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初审、复审、最终评选等环节的评定,最终评选出乌兰察布文旅形象标识(LOGO)入围5名,其中一等奖1名,入围奖4名。现将获奖作品及相关要求公示如下:
  一、获奖作品公示
  一等奖
  作者:蔚淑英、马鑫
  入围奖
  作者:马艳丽
  作者:杨冰
  作者:杨小东
  作者:赵圣松
  二、获奖作品需提供的材料
  请获奖作品作者本人于2022年7月13日—2022年7月19日期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、获奖作品AI格式与PSD格式或其它格式源文件,将以上材料(电子版)发送至邮箱245461164 qq.com,联系电话:0474-8186258,以便核验获奖人员身份和发放奖励。
  三、其他事宜
  (一)获奖作品作者在领取奖金后,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,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,作者不得提出异议。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、使用权(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、生产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)。获奖作品的制作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。
  (二)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  (三)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(2022年7月13日—2022年7月19日),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,请拨打0474-8186258。
  (四)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所有。
  特此公示
  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
  2022年7月13日
  乌兰察布文创产品征集活动
  结果公示
  为进一步树立乌兰察布文化旅游品牌形象,丰富乌兰察布旅游业态,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体育类商品的创新研发水平,推出一批丰富多彩、质优物美的文创产品,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2月28日,通过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官网、乌兰察布日报及其融媒体平台等渠道,向社会公开征集乌兰察布文创产品设计。活动开展以来,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,共收到作品58件。经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初审、复审、最终评选等环节的评定,人文地理类、非遗类、农耕田园类、体育类、生活创意类、景区和城市主题类未能评选出符合公告要求的优胜作品,现将旅游类文创产品获奖作品及相关要求公示如下:
  一、获奖作品公示
  旅游类一等奖
  作者:田慧
  旅游类二等奖
  作者:田慧
  旅游类三等奖
  旅游类入围
  作者:穆伟娜 张瑞琪 秦婉莹 石芳源 高淑洺 雷加伟 常楚旋
  二、获奖作品需提供的材料
  请获奖作品作者本人于2022年7月13日—2022年7月19日期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、获奖作品AI格式与PSD格式或其它格式源文件,将以上材料(电子版)发送至邮箱245461164 @qq.com,联系电话:0474-8186258,以便核验获奖人员身份和发放奖励。
  三、其他事宜
  (一)获奖作品作者在领取奖金后,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,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,作者不得提出异议。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、使用权(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、生产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)。获奖作品的制作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。
  (二)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  (三)获奖作品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(2022年7月13日—2022年7月19日),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,请拨打0474-8186258。
  (四)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
  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局

  2022年7月13日


作品详见(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)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F9vge1Mus7Yx7AHhziBuLQ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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