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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标识LOGO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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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发布:威客码头网    点击次数:7859    更新时间:2020-03-20
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标识LOGO发布
 
 
    活动标识总寓意是 昌都在伟大祖国母亲的怀抱中振翅飞翔、再创辉煌,标识以一条连贯的飘带组成“70”,色彩鲜亮醒目,主题突出,造型喜庆生动,充分展现出昌都蓬勃向上的发展前景。飘带及基础元素既能够充分体现昌都特有的人文地理环境,展现出民族交流的文化纽带,象征寓意丰富,又蕴含了重大节日的欢庆气氛。红色的基调渲染了革命的浪漫主义情怀,代表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,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,昌都经济社会发展蒸蒸日上,各族人民团结安定和谐。
活动标识可广泛用于各县(区)各部门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环境布置、氛围营造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用品制作。
 
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
标识使用说明
此标识为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。
一、使用范围
1.用于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活动、氛围营造及其他有关活动。
2.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邀请函、证件、须知、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。
3.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背景板、标牌、彩旗、遮阳伞、遮阳帽、手提袋、文化衫等制作。
4.用于新闻报道专栏、专题网页和宣传品、纪念品、宣传折页、宣传标语、公益广告、招贴画等的制作。
5.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即时贴、胸牌、臂章等,供群众佩戴留念。
二、使用要求
1.庆祝活动标识使用应当严肃、庄重,不得任意修改、变形或变色,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。
2.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、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,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。
3.以庆祝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,要与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,不得乱用、滥用。
4.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、因时因地而异,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,注重整体效果,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,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,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。
三、使用管理
1.庆祝活动标识所有权属于昌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。
2.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庆祝活动标识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,防止标识被商业注册,要加强标识使用的市场监督和管理。
3.各县(区)、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和主管主办的活动进行监督,对不按要求使用标识等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。
 
昌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2020年3月19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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